综合事务

网站首页 > 办事指南 > 综合事务 > 正文

证明开具

发布时间:2018-08-02作者: 浏览次数:

序号

证明种类

证明用途

须携带材料

办理科室

备注

1.

收入

证明

教职工、学生出国担保和公证;个人信贷;子女出国

教职工本人带个人身份证或一卡通

事业编制人员在社会保障福利科(行政楼207)办理;编外聘用人员在劳动就业办公室(行政楼208)办理

收入证明属个人隐私,为维护教职工权益,原则上要求教职工本人办理。若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,需出具书面委托书,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、委托人身份证、委托人书面委托书方能办理。

2.

在职

证明

申报项目、出国签证等

教职工本人带个人身份证或一卡通

人事劳动科

(行政楼206)


3.

职称

证明

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

教职工本人带个人身份证或一卡通

教师工作办公室(行政楼211)


5.

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

遗产继承、财产转移、子女入学

1.本人身份证

2.至公证处领取公证证明单

综合办公室

(行政楼208)

由单位人事秘书前往档案室根据个人档案当中记载办理。如需证明人已去世一年以上,需前往校档案馆查询办理。

6.

其他证明材料

出生、经历、学历、未受刑事制裁证明

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

档案室

(行政楼203)

由单位人事秘书前往人事档案室,由我处根据个人档案记载情况酌情开具。其中对个人学习成绩证明,人事档案室只办理非本校毕业的教职工成绩证明,本校毕业者请去档案馆办理。

7.

工作证

职工身份证明

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、一寸登记照片

人事工作办公室(行政楼206)


8.

退休证

退休人员出国签证等

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、一寸登记照片

综合办公室

(行政楼208)


相关链接:
  • 人事工作办公室

    地址:行政楼206

    电话:027-87282050

  • 人才与博士后工作办公室

    地址:行政楼209

    电话:027-87280957

  • 教师工作办公室

    地址:行政楼213室

    电话:027-87282032

  • 薪酬与社保工作办公室

    地址:行政楼207

    电话:027-87281995

CopyRight©2001-2011 版权所有:www.bob.com 地址:中国·湖北·武汉 南湖狮子山街一号 邮编:430070 E-mail:rsc@mail.gongzw.cn

XML 地图